按照《关于下发<四平市、县(市、区)两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农经字[2023]11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各地按照“严格履行创建程序、严格执行创建标准”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示范创建工作。经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主申报、乡(镇、街)初审推荐、县(市、区)复审认定等程序,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推荐了141个单位为市级示范单位。依据《四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和《四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规定,有7家农民合作社和6个家庭农场不符合市级示范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经综合考量,拟确定梨树县彬辉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梨树县喇嘛甸镇梓鸣家庭农场等55个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30日-11月3日,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434-3622747 联系人:崔鹤南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