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举办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9日14时00分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268号5楼503-505室
二、案件名称
大丰区草堰镇杨志农资门市部涉嫌经营假种子案。
三、听证其他要求
参加听证人员应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联系人:魏小敬;联系电话:0515-88269411。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