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07号)规定,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经齐鲁乡村之星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名单中的64名同志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向烟台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 16日-2023年10月 20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5528901
附件: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公示名单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