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
为深入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教学质量和效果,经研究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优选2家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教学活动实训基地,分别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2个班的教育实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发挥农民田间学校产学结合、实践育人的核心功能和基层培训功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遴选范围
依据《2023年河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3﹞7号)、省厅《关于遴选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实训基地的通知》有关要求,此次教学活动实训基地从省已经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愿承担教育实训、跟踪服务等任务;
2.具有教育活动实践实训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
3.具有教学实训教师管理人员;
4.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运作规范;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7.具有服务示范带动作用,产业特色突出,技术实力强,经营效益好。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设置
项目1:教育实训农机合作社管理班(50人)
项目2:教育实训农机现代实用技术班(50人)
(二)项目要求
1.教育实训期间,提供学员住宿、餐食,提供教室(会议室)、班主任、条幅桌签等;提供场地耗材、实训师资、交通,以及学员实践用品、实训材料(含小型实训工具)和教辅资料等;
2.实施教学活动实训宣传、教学实训活动管理和跟踪服务,做好学员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控等工作。
3.教育实践实训、交流学习其他相关事项。
(三)项目期限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底。
五、申报事宜
(一)申报日期
请有承接教学活动任务意愿,具备上述条件的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于8月31日前将机构简介、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石家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教学活动实训教学基地申报信息表
2、机构简介;
3、法人资格证明;
4、组织管理、财务等相关制度文本或照片;
5、培训实践实训场所、设施设备照片;
6、良好的信用记录;
7、符合申报条件及近三年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承诺函。
8、其他相关业绩成果、承担培训等照片或者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务必清晰,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
联系人:白建辉
联系电话:1331513500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钟南路8号
附件:石家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教学活动实训教学基地申报信息表
石家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