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吸取近期一些地区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严防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农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对全市渔业、农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等领域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现将农业农村领域各行业安全生产告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生产经营主体(企业、船东船长、农机手、农户等)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对弄虚造假、逃避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1.渔业船舶脱检脱管和不适航问题,排查渔船擅自改装和救生消防、号灯、系泊等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2.渔船登记清查,强化渔船证书和船号船牌管理,取缔“僵尸船”“套牌船”“假冒渔船”;3.加强捕捞许可证核发办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凡是脱检脱管和不适航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准出航作业;4.对严重违反职务船员最低安全标准配员和普通船员持证上岗制度规定的,坚决勒令停航整顿或取消捕捞许可,凡是不按最低安全标准配员和船员不适航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准出航作业;5.严禁渔船从事载客摆渡、拉客观光钓鱼、“渔家乐”等活动。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1.不驾驶、操作无牌或者未取得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农业机械。2.无证或者证件失效时不得驾驶操作农业机械。3.不违规、不酒后、不疲劳操作驾驶农业机械。4.不使用农业机械载人、超载、超限、超速行驶。5.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6.不私自拼装、组装农业机械的部件,确保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完好。7.作业时规范操作,注意电力、水利等农业设施,确保人身安全;机器发生故障,一定要停机检修。8.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田间作业时一定要清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场内;作业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告知当事人远离农业机械以保证人身安全;作业时,注意清除发动机和蓄电池上的杂草、秸秆碎屑等,防止发生火灾。9.一旦发生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立即报警、救护;不迟报、瞒报,并积极协助事故的调查。
四、农业投入品方面。(一)农药管理。1.管理制度要落实;2.营业场所、仓储条件要达标;3.农药经营人员要完备;4.农药的安全使用,要做到用药管理制度要健全,建立农药使用记录,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等;5.严禁未取得农药经营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劣质农药,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6.严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行为。(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检验用危化品应当有效规范管理,灭火等消防设施应当完善、有效;生产车间应当安装防爆装置,除尘应当正常运行,加强传动装置设置安全措施,按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种植业行业。各种植主体做好设施温棚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设施温棚防灾、防火、防电隐患排查;按照规定办理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引种单位要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严防外来有害生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1.承担法定义务。不得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特定农产品和建立特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妥善处置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废弃物;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销售含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农产品;严格执行农产品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等相关规定。2.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积极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追溯电子二维码标识。
六、畜牧兽医方面。(一)屠宰行业。畜禽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锅炉、压力容器等特殊特种设备应当取得安全合格证书,从事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取得相应资格。(二)畜禽养殖行业。畜禽养殖企业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消防管理责任,规范管理和使用粪污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处理老旧废弃沼气池、化粪池;清理粪污、维护设备前要向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备,做好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准备好两副以上防毒面具,下粪污池工作或救援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防止不作任何准备多人下粪污池救人导致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落实一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的安全人员实时监控、观察,对安全人员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技术培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依法履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防疫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验室易制毒试剂、易燃易爆品、强酸强碱、亚硒酸钠等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管理措施管理,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储存领用有记录。
如发现以上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请拨打举报热线:0774-5129718,举报受理邮箱:hzsnyjfgk@163.com,来信来访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180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安全监管科,邮政编码:542899。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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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告知书(2023.08.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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