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办经发〔2023〕4号),经主体自愿申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并征求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拟推荐东丰县保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4家合作社和东丰县华禹家庭农场等25家家庭农场为吉林省省级示范合作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反馈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联系人:蔡东。联系电话:0437-3297035、13694087761。邮箱:784882050@qq.com。
附件:1.吉林省省级示范合作社推荐汇总表
2.吉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高珊) [纠错]
原文链接:http://nync.liaoyuan.gov.cn/tzgg/202308/t20230821_6600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