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泊头市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泊头市农业农村局拟在全市粮食作物、果树、蔬菜种植区遴选商品有机肥施用还田主体。
项目区计划商品有机肥施用还田面积1万亩,每亩补贴100元。遴选主体以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优选,地块成方连片。
自公告之日起,请有意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的单位或农户到泊头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商品有机肥施用还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文斌 联系电话:0317-8253525
电子邮箱:btstfz@126.com
通讯地址:泊头市解放西路农业农村局院内
附件:泊头市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施用还田申请表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7日
| 附件 2023年泊头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 | ||||
| 申请人(或单位) | | |||
| 联系人 | 姓名 |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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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实施面积 | 粮食作物 | 果树 | 蔬菜 | 面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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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农业部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