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消除各类非法捕捞风险隐患,依法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确保“四清四无”常态化可持续,根据《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重点工作清单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皖长江禁捕退捕组办函〔2023〕24号)文件要求,池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铜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铜陵市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铜陵市义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铜陵市郊区禁捕办,开展2023年池州、铜陵市长江禁捕交界水域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5月31日上午,两市共出动执法船、艇4艘,执法人员30余人,沿池口—凤凰洲—江口—大通古镇—青通河路线对两地交界水域开展巡航检查,沿途查看水面、岸边是否存在涉渔船舶、捕捞网具器具、捕捞和垂钓行为,检查港口码头、港池港汊、江堤滩涂、锚地等区域停靠的船舶快艇是否存在涉渔违法行为,登船检查商货船是否携带禁用渔具,并向商货船负责人开展禁渔宣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未发现涉渔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下一步,市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其他市县的合作,加大禁捕水域执法巡查力度,拉紧拉密水上岸上管控网,持续巩固长江“四清四无”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