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用渔具专项执法行动,行动分水陆两组,对我市市辖区水域和渔具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渔具经营、使用行为,从销售源头预防和严厉打击使用违法渔具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陆上组联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小海路、龙冈镇、南洋镇渔具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渔具店是否合法经营,有无销售“电毒炸”捕鱼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是否按照规定对特定渔具的销售进行实名登记等,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水上组联合水警,对在河道中非法设置禁用渔具和其他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打击,对捕捞渔船进行登临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证生产,是否使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并向渔民宣讲专项行动通告的内容。
本次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7人、警员6人,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00余份,检查渔具经营门店20家、渔船8艘,清理地笼网具22顶。下一步,我局将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不断加强非法捕捞渔具的源头管理,从销售环节斩断非法捕捞渔具来源,彻底斩断非法捕捞链,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全力维护我市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办公室、综合科、渔业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