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30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春耕护农”执法专项行动第四督导组赴玉林市、贵港市开展督导工作,深入春耕生产一线开展执法检查,督导专项执法行动责任落实情况。
督导组一行现场检查农资企业、经营门店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5家。在玉林市,督导组重点针对问题肥料、用种用药安全和农机安全,对陆川县4家重点肥料企业和北流市3家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制售禁限用农药,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在贵港市,督导组一行深入8家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及经销点,详细检查了解持证生产经营(销售)、按规定建立和保管生产(销售)记录、规范用药以及包括加工、包装、销售在内的重点环节情况。同时,督导组听取了玉林、贵港关于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方面汇报。
督导组强调,要紧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移交一批涉刑线索、打掉一批制假窝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的目标,下沉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农机无牌无证非法上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春耕备耕提供农业执法的力量保障。
督导组在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督导组在水产良种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