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23〕2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农函〔2023〕76号)要求,经县级自愿申报、市级审核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评估,我厅拟推荐汉阴县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对已确定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的大荔县、合阳县建议继续保留其称号,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反映。对未实名反馈反映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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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