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普法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普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3-29 作者:佚名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和春季田间管理的关键时节,也是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使用的高峰期。为宣传农资监管等法律法规,普及农资安全使用常识,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和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市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专题普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中旬至4月下旬。

  二、活动安排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春耕生产普法舆论氛围,提升农民群众对农资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宣传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安全使用基本知识,从根本上防范使用假劣农资,为春耕生产健康有序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线下”送法下乡。各区市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针对春耕生产期间农业普法工作特点,围绕与春季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赶农村大集、农村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现身说法、现场讲法、以案释法。

  (二)“线上”送法入户。在做好送法下乡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线上普法活动,以网站、微信、直播平台为基础,广泛宣传春耕生产相关涉农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做好以案释法。针对春耕生产中易出现的农资购买、使用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利用典型案例对农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等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农资生产者、销售者守法自律意识,督促其合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将“送法下乡保春耕”活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送法下乡助春耕”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统筹做好普法与业务工作,在开展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做到相互促进。

  (三)做好总结调度。要加强活动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活动典型经验,注意收集活动图片资料。各区市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请于5月6日前报市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6250145

  电子信箱:ytsnyjzcfgk@yt.shandong.cn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普法活动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ongye.yantai.gov.cn/art/2023/3/15/art_20513_29182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