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和春季田间管理的关键时节,也是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使用的高峰期。为宣传农资监管等法律法规,普及农资安全使用常识,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和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市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专题普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中旬至4月下旬。
二、活动安排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春耕生产普法舆论氛围,提升农民群众对农资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宣传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安全使用基本知识,从根本上防范使用假劣农资,为春耕生产健康有序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线下”送法下乡。各区市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针对春耕生产期间农业普法工作特点,围绕与春季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赶农村大集、农村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现身说法、现场讲法、以案释法。
(二)“线上”送法入户。在做好送法下乡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线上普法活动,以网站、微信、直播平台为基础,广泛宣传春耕生产相关涉农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做好以案释法。针对春耕生产中易出现的农资购买、使用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利用典型案例对农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等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农资生产者、销售者守法自律意识,督促其合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将“送法下乡保春耕”活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送法下乡助春耕”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统筹做好普法与业务工作,在开展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做到相互促进。
(三)做好总结调度。要加强活动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活动典型经验,注意收集活动图片资料。各区市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请于5月6日前报市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6250145
电子信箱:ytsnyjzcfgk@yt.shandong.cn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普法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