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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序号4)工作的销号公示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人民政府2017年底之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

  二、整改目标

  强化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年度目标考核,将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委对市州党委、政府年度考核项目清单,促进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有力开展,力争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已明确的全省湖泊退垸(田、渔)还湖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新农组办发〔2017〕1号),配合省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明确省管梁子湖、斧头湖未完成退垸(田、渔)还湖的完成时限。

  (二)按照《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技术标准(试行)》,指导落实全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

  (三)2019年至2022年,每年将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对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项目清单,督促各涉湖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退垸(田、渔)还湖各年度工作任务和总体工作任务。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区按照相关程序和现有资金渠道申报项目,市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继续下放资金审批权限,支持区级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湖泊休养生息工程。

  (五)加强确权登记有关业务培训,制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开展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后的有关土地登记和划界确权工作。

  (六)加大对城市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四、整改成效

  (一)根据《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鄂新农组办发〔2017〕1号)有关要求,2018年以来,我市对梁子湖张桥湖和斧头湖中间湖、枯竹海3个圩垸共24677.67亩实施了退垸(田、渔)还湖。至此,我市梁子湖和斧头湖退垸(田、渔)还湖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按照《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鄂新农组办发〔2017〕1号)有关要求,持续推进退垸还湖工作。通过卫星影像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区退垸还湖工作完成情况。对退垸还湖工作进展缓慢的区下发了督办函,督促其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三)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印发了《关于明确市级流域河湖长的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流域河湖长、河湖长及区级联系部门主要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级河湖长将水环境治理作为优先任务,开展协调督办和巡查履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河湖长巡查履职尽责的意见》,每季度对区级河湖长巡查履职进行通报,强化对河湖治理管护工作的考核督办,督导各区级河湖长落实湖泊治理和保护工作。退垸还湖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2021年3月7日,在《关于印发武汉市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武河湖办〔2021〕11号)中已将划界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在2021年省对市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中未扣分。

  (四)2020-2021年市财政局统筹上级和本级资金3072万元用于全市退垸(田、渔)还湖,其中从省返还水资源费中安排772万元,市城建水务专项资金中安排2300万元,市下达资金由有关区统筹用于退垸(田、渔)还湖。通过财政资金的大力资金,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列入省级考核名录的225个(条)河湖(包括梁子湖和斧头湖)和市工作任务清单的107条小型河流的确权工作已完成,划清了河湖管理范围线内1666.08平方千米土地上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及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同时查清了所有权的权属状况,形成了登记单元图、地籍调查表、成果报告等工作成果。2022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清单中河湖确权相关任务的整改备案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做好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衔接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554号),河湖确权任务完成的标准为具备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条件或已进行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前,对于列入省级考核名录的225个(条)河湖和市工作任务清单的107条小型河流确权工作已完成登簿前的主体性工作,具备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条件。河湖确权任务已完成。

  (六)2022年1至10月,利用平台调度市区联勤联动,处置未经上报私自出土工地151个,处置提前出土工地201个,处置未密闭或密闭不严运输车辆110台,处置电子围栏未设定15个,处置视频未正常开启426个,以上问题均通过平台调度处置,做到违规问题的处置率、复查率达100%。全市发现并处置路面污染1410次,查扣各类违法车辆2676台次,责令4223个次违规工地运输单位整改。

  公示期:2022年11月8日-11月15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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