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不均衡、与上级要求有差距的情况,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快推进各地建设。
一是强化调度,跟进督查。2022年起,我市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掌握全市进度,对落后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督办提醒。同时,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各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强化预审,立项推进。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2021-2030年十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十年规划为基础,围绕“两区”进行选点布局,在12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要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予以确定,并将本年度的项目实施路线图、时间节点等立项意见书报市局汇总,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尽量做到施工过程“零变更”。
三是强化配套,多元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将县级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引进央企、国企和社会化投入,吸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资本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缓解当地财政压力,保障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四是强化监督,规范招标。通过各地近年实践,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标段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各地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施。
五是强化质量,严格验收。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行质量“三检制”(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检、业主抽检),建设过程各地实行随机抽查制,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及质量。
六是强化管护,确保长效。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