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镇江市年初制定了《2022年镇江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今年全市将进行监督抽样不少于70批次,涵盖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水产品,2021年度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主体列为必查对象,重点抽查“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涉及到的样品。
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检测中心组成监督抽样小组,联合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专项行动。5月10日,监督抽样小组来到丹阳市进行抽样,共抽检了4家生产主体的9个蔬菜样品,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抽样程序,随机采样、现场制样、封存样品、签字盖章并现场拍照取证。执法人员对生产主体的农资仓库、农药回收桶以及种植棚周围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限用农药使用情况。监管人员对生产主体进行了普法宣传,督促生产主体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和平、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长王正平、农产品质量监管处和执法支队及检测中心的相关同志参加了此次监督抽检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