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2021年邵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5号)

2021年邵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5号)

来源: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5-18 作者:佚名

  

  2021年邵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5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45

  邵市农(动物防疫)罚〔2021〕45号

  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案

  阳信泰达运输有限公司

  91371622MA3RHNN178

  王景池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7日下午,受货主委托安排其公司驾驶员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鲁MCE518红色货车,从京张高速公路张家口出口启运23头牛至邵阳市大祥区桃花牛场。驾驶员未能提供该车辆从事动物运输备案的相关证明,且执法人员在牧运通官网上查询,也未查到该车辆从事动物运输备案的相关信息。当事人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15000元整。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05-0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原文链接:https://nc.shaoyang.gov.cn/sync/nyzf/202205/8f5b1892f16d471ba0340a4edecbdcb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