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5月1日至7月31日是我市的禁渔期,为切实保障我市水域生态良好的平衡发展,4月27日至28日,阿尔山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阿尔山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阿尔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各镇街的配合下开展《渔业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宣传活动。
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各镇街宣传栏张贴《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渔期加强渔政管理的通告》、融媒体宣传报道、在各大超市、饭店、渔业养殖主体发放禁渔期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禁渔期及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等重要意义。告诉市民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严禁从事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按照《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同时,工作人员鼓励市民互相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阿尔山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实行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和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助力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