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根据汇总的《贵州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通俗化”改造清单》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判,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研判。按照要求把涉及市农业农村局的所有需“通俗化”改造事项根据“三定方案”分配至相关科室(中心),认真研判后汇总改造建议。
二是认真听取政务服务事项“通俗化”改造会的相关指导意见。有二级事项和三级事项可进行“通俗化”改造的,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和我局相关科室中心意见,在“通俗化”改造建议处填写改造建议。
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修改填写《贵州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通俗化”改造清单》,将一些事项进行“通俗化”,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