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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农牧民利益,农牧业执法在行动

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时间:2022-04-07 作者:佚名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全力保障全盟农资市场秩序,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兴安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执法办案小组,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月24日,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获举报,赴乌兰浩特市某农资经销处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营业场所和地下仓库内,发现4款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过期农药和没有登记证号的化肥若干,该店行为涉嫌违反了多种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店员进行了询问,就发现的问题农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暂时封存于该店内,下步将结合违法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农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加大农资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保障。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积极进行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和农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消除伪劣农资的消费市场,有效维护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59/503980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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