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禁渔政策落地,切实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我们郑重倡议:
一、支持禁渔,从我做起
不参与非法捕捞、运输、交易水生野生动物;不参与销售非法捕捞工具、违禁钓具;主动制止身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主动摒弃涉及“江鲜、野生”等字样的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
二、规范垂钓,合法捕捞
自觉遵守长江禁渔规定,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内捕捞、垂钓;不在长江禁渔区域内捕捞、垂钓;不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
三、依法制售,合规经营
不制造、销售、购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止使用的围网、拖网、张网、敷网(扳罾网)、陷阱(插网)、延绳真饵单钩钓、7钩以上拟饵真饵复钩钓、耙刺、笼壶(虾蟹笼、地笼)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刺网等渔具、钓具;不制造、销售、购买电捕器、地笼网、底扒网、拦河罾以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四、科学放生,保护生态
在渔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严禁私自在天然水域放生,防止外来物种、杂交物种破坏长江生态基因库。自觉保护放流鱼类,主动举报破坏放流鱼类的行为。
五、拒食野味,健康生活
自觉抵制一切涉及买卖、食用野生江鲜的行为,坚决不购买、不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劝导他人不购买、不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养成科学健康、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主动监督,积极举报
主动监督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当您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市场监管部门12315、农业部门0513-9688995,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住长江尾,共护长江美。让我们共同携手,传承长江文化、讲好长江故事、促进生态文明、守护长江安澜,奋力谱写新时代长江之歌。(撰稿人:付莲)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