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转发《鄂尔多斯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鄂农牧〔2020〕202号)的通知,达旗渔业船舶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切实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
一、渔业船舶的基本情况
达旗经渔业部门登记发证的渔船有26条,均为机动渔船,还有机动、手动“三无”渔船约27条,共有53条。近两年联合交通局海事船检部门,共同对所属26条渔船进行年度检验,所有渔船已经连续两年检验均不合格,在船主被告知整改后也未能通过检验,已属于“三无”渔船类别。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单位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理清思路,切实加强了对全旗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成立了渔船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落实任务。制定相关制度及清单,包括渔船安全管理制度、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学习部署会及达拉特旗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会,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集中观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每年五、六月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等各种宣传资料;二是利用“科技下乡”,举办水产技术培训班等活动,把渔业法律法规和渔船安全常识送到农户和渔民手中,引导渔民树立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三是通过张贴各种公告、标语,树立宣传牌匾,利用现场、微信群等进行广泛宣传。
四、加强渔业船舶安全检查,认真排除渔船安全隐患
对全旗26条注册渔船进隐患排查,重点针对船名号刷写不清、渔船救生设备配备不完善等问题,以及船员安全技能操作船员不适任、使用禁用渔具作业、擅自改装、“船证不符”、“大机小标”等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全年4次安全生产检查,确定了8个大类约200个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等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进行追踪整改。与船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规范渔船救生设备使用,要求渔船必须配备救生衣,水上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采取专项检查,今年在黄河未开河、各类船只均在岸边的时机,在“三无”渔船船体上张贴了禁止下河作业告知书,并准备联合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相关行动,对不听劝告擅自作业者予以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
通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使广大渔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有效规避了渔船安全事故的风险。
五、禁渔期管理
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间,为了切实有效落实禁渔区管理,联合农牧综合执法大队全年巡河检查1500多公里,检查渔船80船次,张贴公告50份,安装禁渔警示牌12个,出动禁渔监督检查20车次,检查人员72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及禁渔宣传单等220份,积极配合渔船安全生产三年行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1、存在的问题:由于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安全监管工作无专职人员。部分船主、渔民安全意识差,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渔船捕捞为兼职,船舶停靠点不集中,流动性大,河道长、没有水上执法装备。还有个别河段存在“三无”渔船,脱离部门的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2、下一步计划:克服困难,加大监管力度,联合农牧综合执法大队对不法渔船进行打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认真贯彻三年行动方案,把隐患做到打早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