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继续以“长江十年禁渔”,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强化交界水域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渔政与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渔业秩序持续向好,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农业执法在辖区内天然水域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检查线下经营者6个次,检查农贸市场5个次,检查其他经营场所3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