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18号)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配合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和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检查的通知》要求,12月21-24日,国家委派江苏省水产品检测中心和畜产品检测中心分别从扬中市和丹徒区抽取养殖水产品15个样品,畜产品25个样品。

本次抽检完全按照双随机要求,国家从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中随机抽中镇江市和宿迁市,从镇江市随机抽取扬中市和丹徒区,从扬中市随机抽取了三茅街道、经济开发区,从丹徒区随机抽取了上党镇、辛丰镇。之后相应乡镇提供抽检主体名录,由抽样人员现场随机抽取5家进行现场抽样制样。

本次抽检重点畜禽产品有:猪肉、牛肉、羊肉、禽蛋、禽肉;重点养殖水产品有:鲈鱼、乌鳢、鳊鱼、鲫鱼、鲤鱼、大黄鱼、鳜鱼、鳙鱼、虾类和贝类,我市抽取的产品主要有猪肉、羊肉、禽蛋、禽肉、乌鳢、鳊鱼、鲫鱼、鳙鱼、鲈鱼。
本次抽检检测参数在农兽药残留专项抽检的基础上,畜产品增加了西马特罗、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非诺特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诺龙、睾酮。
抽检完成后,国家中心将按照“随检随报”的方式,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上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不合格样品通报省级农业农村厅,省厅将通报到有问题市、区,相应地区会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执法查处。同时,本次抽检结果将作为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等考核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