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农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农组办发〔2020〕13号)精神,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北京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农发〔2020〕140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创建工作,经家庭农场申报、乡镇初核、区级推荐,初步确定了“2021年北京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初选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李欣凌;联系电话:8203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