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杨仁斌主持会议并领学,处、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学习会。
会议就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怎么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学习。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沿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建立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描述,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能、资源资产盘活、有效实现形式和融合发展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剖析。
会议指出,条例注重将人大立法决策与党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有效衔接,将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地方性法规中,为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也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四川经验”。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内容,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层治理、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