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工作的通知》(皖集体经济办函〔2021〕11号)精神,经各区县推荐,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无异议后。
拟推荐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歙县徽城镇旸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休宁县鹤城乡渔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黟县碧阳镇丰梧村经济联合社等5个集体申报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王贵金(黄山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蒋冬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人)、江斌(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改农经股副股长)、黄晓阳(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经总站工作人员)、沈长进(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饶勇军(屯溪区黎阳镇闵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黄立华(歙县桂林镇江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胡建军(黄山高新区新潭镇陈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等8位同志申报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7月28日至8月3日,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说明理由。
黄山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59-2320117,市农业农村局改革与合作科联系电话:0559-2320221。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