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桂林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桂林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文件精神,7月9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执法三大队在雁山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原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场长对雁山区水产养殖基地情况的了解,支队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雁山区水产养殖场草鱼、鲤鱼两个品种两个样品进行检测,现场封样。执法人员对养殖场的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水产养殖投入品进行了取样。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养殖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积极宣传提升养殖户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抽检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执法人员填写执法记录资料
执法人员现场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