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统一编制清单,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兰陵县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居民和企业在办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渔业船舶光船租赁登记等8类事项时,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核查方式改为线上核查。在办理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渔业船舶光船租赁登记等4类事项时,将对营业执照免于核查;在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1类事项时,将对学历证明免于核查。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力举措。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行政事项的调整情况和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适时调整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按程序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