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质函〔2021〕85号)要求,市农检中心于7月1日- 6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第二次抽样工作。
市农检中心严格落实抽样要求,突出“随机性”、“普遍性”、“三前环节运输车辆抽检”,完成了对池州市的第二次抽样工作,共抽取7个品种64个蔬菜样品,样品检测工作正有序开展;配合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完成省对我市的第二次抽样任务,共抽取6个品种60个蔬菜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