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2021年陕西省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6月11日,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抽检小组一行3人到我市开展2021年省级产地水产品药残抽样工作。为圆满完成此次抽检工作,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抽检要求全力做好协调配合。本次在耀州区庙湾镇、照金镇和小丘镇5家生产单位共抽检样品8个,监测品种以草鱼、 鲤鱼、鳙鱼等经济鱼类为主,抽检严格按照现场填写抽样单、制样封样、现场签字确认等程序规范开展。
在配合省级抽检同时,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对养殖生产单位开展水产用药知识及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现场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渔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20余份。通过监测抽检和宣传,对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