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三农资讯>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1年版))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1年版))

来源: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7-02 作者:佚名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1年版)
(共计2项)

序号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省级业务指导部门市级部门行使层级法律依据
1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市级、县级1.《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12年7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条款号:第四十条;
2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原文链接:http://nyncj.lf.gov.cn/lf/2021/zfgc_1_1_04/26144.html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