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农业生态服务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12月底,广西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做好资金分配,提前下达各市、县(市、区)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4.87亿元,自治区农业转移支付资金9.22亿元,支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2.01亿元,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32.06亿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0.59亿元、开展农机购置补贴4.63亿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2亿元、农业结构调整0.22亿元、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1.8亿元、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1.39亿元等七个方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0.64亿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22亿元。
最近,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央及自治区要求,正在做好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绩效评估,项目调度督导等项目实施各项工作。